圆满成交!
本次土拍结束!
拿底价单!
14030万元
不再加价!
13800万元
5号地块开始拍卖!
首先报价12000万元!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
土地竞得人可以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也可选择分二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分二期支付的,第一期出让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不低于土地总成交价款的50%支付(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价款);第二期出让价款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全部缴清。土地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范围内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及其它建(构)筑物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出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淮自然资规挂〔2022〕2号土地受让人严格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工业用地“全过程全要素”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淮政办秘〔2018〕150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意相山区人民政府提供的情况说明的意见,该宗地按照“标准地”模式出让,相关控制性指标须满足相山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并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权〔2021〕1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21〕6号)相关规定执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所在辖区政府签订《入园工业项目用地“两全”管理协议》、《“标准地”使用协议》,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两全”管理协议、“标准地”使用协议相关约定。相山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未履行约定的,由辖区政府按照“两全”管理协议和“标准地”使用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淮自然资规挂〔2022〕3-4号宗地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杜集区人民政府分别征求生态环境、文物、供水、供电、人防等部门意见,并按各部门反馈意见做好后续事宜的协调处理工作。
6、淮自然资规挂〔2022〕3-4号宗地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做好地块内地质勘察报告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同时,鉴于地块位于矿产地范围内,可能存在采空、拉坡等影响,土地竞得人还应做好地基稳定性评价,并按照报告及评价结果自行出资做好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和使用安全,涉及相关问题由辖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规划出让范围内地下如有管道及其它建(构)筑物,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解决。
7、淮自然资规挂〔2022〕2号宗地实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现状出让、现状交付,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行向受让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8、淮自然资规挂〔2022〕3-4号土地出让后,由杜集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9、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