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土拍结束!
未达底价!流拍!!
【淮自然资规挂(2019)39号】
地块位置:杜集区石台镇白顶山村村民委员会土地西南、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北
土地面积:2.54亩
容积率:1<R≤1.6
建筑密度:≤28%
起拍价:90元
竞买保证金:90万元
底价!不再加价!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成交后,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
3、土地受让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淮自然资规挂(2019)35-37号宗地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建设工期及亩均税收的控制。拟建设项目设计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各项控制指标按照发改、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内容执行。
5、淮自然资规挂(2019)35-37号宗地实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现状出让、现状交付,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烈山区人民政府自行向受让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6、土地受让人严格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工业用地“全过程全要素”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淮政办秘〔2018〕150号)规定执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入园工业项目用地“两全”管理协议》,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两全”管理协议相关约定,未按照“两全”管理协议约定期限投达产的,由辖区政府按照“两全”管理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淮自然资规挂(2019)38号地块内配套设施须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验收。若周边相邻地块由同一竞得方竞得,相关物业、社居委、养老等设施可统筹配建,并集中设置于邻里中心。人防设施的配建应符合皖政(2017)2号文件要求,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6%修建防空地下室,其内容和要求应按相关规范执行。
8、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山区人民政府、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求环保、文物等部门意见,并按照各部门出具的意见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其中淮自然资规挂(2019)38号地块由淮矿集团按照市文旅体委意见协调解决。
9、土地出让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杜集区政府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10、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